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2014年3月25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内党办发【2014】13号)中,第十六条明确了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标准。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四类会议费按照三类会议标准350元/人/天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6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2014年3月25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内党办发【2014】13号)中,第十六条明确了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标准。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四类会议费按照三类会议标准350元/人/天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