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至16日,应台湾体育总会理事长郑锦洲先生的邀请,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主席谭景峰同志率领内蒙古体育总会代表团一行13人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交流,双方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与台湾体育总会体育交流合作意向书》,议定今后将在体育界高层人士互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民族体育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谭景峰主席(左一)与台湾体育总会理事长郑锦洲先生(右一)签署《体育交流合作意向书》
代表团踏上祖国宝岛台湾,受到了台湾体育界朋友的热情接待,在台湾体育总会理事长郑锦洲先生的全程陪同下,代表团一行先后到基隆、台北、新北、苗栗等市县进行参访交流,会见了台湾体育总会、新北市体育会、苗栗县体育会等县市体育会负责人和台湾其他领域相关领导人,并与部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期间,谭景峰向台方详细介绍了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展优势以及最新建设成果,充分肯定了双方近年来围绕体育交流所作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丰硕成果。他表示,体育交流是两岸人文交流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日益密切的体育交流,切身感受对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气息,大陆人民与台湾同胞能够增进认识、融洽感情,真诚表达彼此间的真情善意,不断增进感情联系和思想融合。我们相信,只要两岸能够不断交流,特别是两岸体育界进行不断交流、互访,一定能够推动内蒙古和宝岛台湾人民的友好往来,能够加深我们之间的友好情谊,能够为两岸的交流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台湾体育总会理事长郑锦洲表示,此次邀请内蒙古方面组团前来台湾进行考察交流,不但有利于促进两岸体育领域交流与合作,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内蒙古在台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了台湾社会各界对内蒙古的高度关注,为双方各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台期间,谭景峰还会见了台湾县市体育总会会长、中国台北奥委会执委蔡家福先生和中国台北奥委会秘书长沈依婷女士等台湾体育界相关负责人。
谭景峰主席(左四)与台湾体育总会理事长郑锦洲先生(左三)、台湾县市体育总会会长、中国台北奥委会执委蔡家福先生(右五)和中国台北奥委会秘书长沈依婷女士(右四)合影